2019 年四月在韓國發行,BTS 發燒全世界的熱門饒舌歌曲:「引言:面具人格」(Intro: Persona) ,不知道你聽過沒有?我將其歌詞以中文意譯如下: ==================================== 我是誰?這個我問了一輩子的問題,或許永遠都不會找到答案。 若我能用三言兩語就回答,那上帝就不用創造眾多不同的美麗存在。 你覺得呢?你現在心情如何?其實我過得很好,但是有點小小的不對勁。 我還是不知道自己,是狗,是豬,還是其他的什麼?但人們總會主動把珍珠獻給我。 跟以前比起來,我現在笑得更多。 我以前曾經夢想要當個 Superhero ,現在似乎已經實現,但同時雜音也越來越多。 有人說「加速」,有人説「停止」, 有人說「仰望那片森林」,有人說「看看那些野花」。 我的影子,我曾叫他優柔寡斷先生,但從此以後他卻大辣辣地, 在舞台底下 ,在燈光背後,跟著我,怒視著我,像個焦灼的熱氣。 喂!你忘了當初怎麼開始的嗎?那時候,為了有人願意來聽,你努力苦幹, 有時候講的都是胡言亂語,就像喝醉了酒說的話一樣,那麼幼稚。 我這樣的人,不夠格做音樂; 我這樣的人,不夠格談真理; 我這樣的人,不夠格有志向; 我這樣的人,不夠格成為別人的靈感泉源。 我很清楚自己的缺陷,或許那就是我僅有的。 這個世界其實根本不在意我是否笨手笨腳, 那些我曾經惱恨的事,已不再困擾我, 它們讓我每天晚上跌跌撞撞地,直到受夠了, 然後習慣性地扭曲那些不能再回頭的時光,每次都叫我再重新來過。 第一個問題,我的名字,那三個音節, 應該要先加上「但是」這個字。 所以,我再問一次:我究竟是誰? 告訴我你的名字! 你想讓一切死去,還是繼續往前,甚至飛起來? 你的靈魂在哪裡?你的夢想在哪裡? 你以為你是活著的嗎?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我的名字是R。 這是我記憶中,同時也是人們所知的「我」, 這是我為了表達自己而創造出來的「我」。 或許一直以來我都在騙人,但我不再感到羞愧,這是我的靈魂藉以摸索的地圖。 親愛的自己,你千萬不要忘了自己的體溫,你無須溫暖,也無須冷漠。 雖然有時會偽善,有時又裝得很壞,但這就是我的氣象偵察站,我因此有了方向。 那個我想成為的「我」,那個人們所渴望的「我」; 那個你愛的「我」,那個我創造出來的「我」; 那個笑著的「我」,那個有時泛著淚水的「我」, 即便此時此刻,都正在活生生地呼吸著。…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 「早知道如此,我就。。。。。。」 這種念頭與台詞,是否也曾經出現在你的腦海裡? 人生充滿了不如人意的時刻,即使懊悔,即使遺憾,我們這種受限於時間的生物,再怎麼神通廣大,仍然只能臣服於時間的流光片羽之中。已經發生的,就是歷史,而歷史是不能改變的。 過去,是不能改變的。真的嗎? 其實,並不盡然。 1990 年有名的電影「魔鬼終結者」,阿諾史瓦辛格的成名作品,其根據的小說原著英文名是 「We Can Remember It for You, Wholesale」。故事的一開始,男主角是一個生活枯燥單調的普通老百姓,卻一直夢想著要去火星,而且渴望自己是以一個秘密間諜的身分被派去火星。他太太覺得他天馬行空,整天想著不切實際的事情,嗤之以鼻。他也知道自己這麼平凡,當然永遠都不可能有機會去火星,也不可能成為政府的秘密探員。為了滿足心中想像力的那股強大的力量,他來到一家專門幫人植入假記憶的公司。這家公司讓人把想要經歷卻未曾發生的事情幻化為真實的感受,並強調這個服務的結果品質可保證,不但幾可亂真,甚至比真實發生的事還要更可信。因為你真正的人生記憶會模糊、淡忘,然而植入的記憶卻可以照顧到每個細節,清晰鮮明,讓你不疑有他。 故事後來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電影拍得精彩萬分。但小說本來其實只是一個短篇,重點在質疑人類記憶(意識)的真實性的同時,卻又意外地點出被抹去、忘記的記憶(潛意識)的存在。 何謂過去?過去是存在於我們記憶中的那些事。而記憶來自哪裡?你大概會說,記憶來自曾經發生的事。所以若要改變過去,就得乘坐時光機,回到過去的那個時刻,重新來過。 然而,你不記得的事情,就代表未曾發生過嗎?我們這一生有太多不會記得的事情,似乎那些時光都變成了真空,但是你還是相信自己曾經真實地活過那些時刻,即使現在回想起來是空白的。 嚴格地講,我們其實無法證明我們活過那些時刻。當我們思索過去,時間的概念,對我們的意識來說,最重要的依據,其實只有記憶。對人類來說,「過去」是與「記憶」綁在一起的。 記憶有多麼重要?心理學的研究發現,它幾乎就是我們身而為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一個基礎與依據。如果沒有記憶,我們會缺乏有意義的自我認知,不知道自己是誰;如果沒有記憶,所謂的過去、現在、未來也沒有意義,時間這樣的概念就根本不存在了。 我們的自我意識以及時間意識,皆來自「記憶」。 正因為如此,失憶這種病症,雖有各式各樣不同的原因及狀況,對當事人的生活所產生的影響,雖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及社交上的,其衝擊卻非常之嚴重。當一個人的記憶一直不停地流失,保存不住,最終將導致他無法正常生活。因為無論對他自己或是旁人而言,要面對的已不再是「能否運作」的問題,而是「是否存在」的問題。 正常人的記憶,雖然是可以保存的,但卻不是固定不變的。像小說裡關於植入假記憶的情景,不但是完全有可能發生,甚至是早就已經在我們的生活裡屢見不鮮了。 在許多的心理學實驗中,心理學家杜撰某個未曾發生的童年記憶,例如曾經在百貨公司中與父母走散,或曾經坐過熱氣球等等,佐以造假的照片或家人的假供詞,在強烈暗示之下,赫然發現竟可以輕易地植入假的記憶。受試者就像身歷其境一般,振振有詞地以第一人稱描述事件的發生,有場景、細節、及情緒,栩栩如生,就像真的一樣。 自從瞭解了人類的記憶是多麼靠不住,多麼容易在無意識的狀況底下被改變、塑造之後,如今法庭上證人的供詞再也無法具有絕對的有效性。事實上也已經有許多案例,證人甚至受害人本身,所堅稱的指證,在DNA的比對下,被發現是錯誤的,也因此挖出了許多的冤獄。很多時候,我們的大腦會在訊息不完全或不確定時,為了找到答案,自動「腦補」,然後就假戲真做,並堅信不移。這大概也算做一種自我催眠。 我就曾經聽過一個朋友親口告訴我她自己的經驗。有一次她吃晚餐時,不經意跟先生提到她剛才煮的義大利麵條用的那個牌子,但先生卻糾正她,說她剛剛用的並不是那個牌子。她非常確信自己是對的,因為她清楚記得在廚房打開那個袋子時所看到的包裝、字樣、及顏色,歷歷在目。她因此非常固執地認為是先生在亂說。他們爭論了好一會兒,先生嘗試說服不果,最後乾脆走到外面,從剛剛丟出去的垃圾袋中拿出來那個包裝,給她看。她頓時感到如五雷轟頂,因為證據證明了先生是對的。而對她來說栩栩如生的,甚至有視覺記憶的,竟然只是幻覺?啞口無言之餘,一向精明的她第一次深深感受到自己的記憶竟然是不可信的,而她當時還不到40歲。 比起與人爭辯,倒不如直接改變他人的記憶,還比較容易說服別人。 我們的記憶,其實就像可重新讀寫的硬碟一樣:空白的,可以把資料填補上去,即使已經有了內容的,也可以竄改或刪去。 只要記憶改變,過去就改變了。 這其實一點都不玄。幾十年來,認知心理學家及認知行為療法,基本上在做的就是這件事。他們教你努力改變自己對於過去某件事的認知,重新看待,重新詮釋。換了一個系統,就等於換掉了輸出的內容,當你的主觀經驗被改變時,其實就代表你的記憶已被改變,同時你的過去也跟著改變了。 被改變的是客觀的事實嗎?也許是,也許不是,誰知道呢?嚴謹地說,「過去」其實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並非客觀的存在。 所以我們根本不需要乘坐時光機。單單利用自己的心智能力,你我這等凡人,都有能力可以改變自己的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