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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液與衛生紙,談世界末日之從眾效應

2020年,當新冠狀病毒 COVID-19 的疫情延燒到美國來的時候,出現了一個奇特的現象:在超市及大賣場搶購、囤積生活物資。雖然之前已經聽聞口罩、洗手液、酒精消毒用品,甚至連衛生紙都被搶購一空,但當我去超市買東西時,看到架上果真空空如也的景象,還是令我哭笑不得。 就有腦筋動得快的人,利用這樣的群眾恐慌及搶購心態,大發災難財。在田納西州有一對兄弟,開了1300英哩的車,一路到每個店裡買光所有的洗手液。他們總共囤積了一萬多瓶的洗手液,拿到網路上(Amazon)販售。原本一瓶只需兩、三塊美金的洗手液,竟可以飆賣到八十塊,仍然很多人願意購買。 我不是要討論這種發災難財的惡劣行為,而是要討論這種好似世界末日或戰爭來臨的搶購物資的心理狀態。 為了衛生及防護理由,購買洗手液及口罩等,是可以理解的。食物也可以理解,因為面對緊急狀態,害怕將被迫關在家裡很長一段時間,不能出門。但衛生紙呢?它好像不是那麼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吧?雖然沒有它,對於習慣文明生活的人們來說是不太方便,但若真冷靜思考一下,它的優先順序對於任何一種災難性的生存應變來說,都是很低的。 那大家為什麼要搶購衛生紙呢? 答案很簡單,這是人性。 跟隨眾人的腳步,別人做什麼,我就跟著做,一定不會錯!在社會心理學裡面,這叫做「從眾效應」(conformity)。 關於從眾效應,最早在 1932 年的心理學家 Jenness 及1935 年的 Sherif ,都在實驗性的研究中發現,在情況曖昧不明的時候,人們很自然會採用別人的意見或作法,人們會不自主地覺得和別人做一樣的事就準沒錯。最有名的是 1951 年的 Asch 的實驗,證明了「同儕壓力」這件事。 實驗中,被測試者面對圖紙上一條標靶線(target line),以及另外三條長短不一的線,選出三條中哪一條線的長度是跟標靶線一樣長。答案通常都是很明顯的,小學生都可以馬上看得出來。每一組有八個人,其中只有一個人是真的被測試者。他並不知道其他七個人其實都是「樁腳」,他們早已被告知要給予錯誤且統一的答案。因為給答案時每個人都必須大聲說出來,也就是說,你會讓別人知道你的選擇。而那個無辜的白老鼠,就在聽到別人一個接著一個的錯誤答案下,非常疑惑地,一邊納悶著別人怎麼會對於那個他看來明明是錯的答案那麼有自信,一邊就漸漸地放棄了自己的質疑,最終投降於「既然大家都這麼說,那一定就是正確的答案」。 從眾效應,其實還分成幾種不同類型。比如說,單純的順從當下的環境或是同儕壓力,英文叫做 compliance。另一種則更進一步,加之內化(internalize)成自己的價值觀,即使身邊已經沒有同儕壓力,還是會自願服從,甚至傳遞下去。在我們所從屬的某個特別團體裡面,因為身為一份子,我們難免必須遵從一些「公約」,這些是比較表面行為上的,緣於對團體的認同感(identification)。還有一種叫做 ingratiational(逢迎討好的),目的是為了得到某種團體的好處或獲取別人的好感,而不是因為擔心被別人排擠,這在政治或選舉上很常見。 關於從眾效應,有許多人做過不同的社會實驗,有興趣的人可以觀看以下的影片。 https://youtu.be/BgRoiTWkBHU https://youtu.be/YOLLRBSJQMM 看到這些實驗結果,好笑之餘,你是否也驚訝於人們是多麼地容易受到身邊的人影響?別太自信地說自己不會這麼盲目,那些受試者都是像你我一樣的普通人,無關乎生活背景或教育水平(性格差異倒是會有些影響)。我們跳脫不了的事實是,我們就活在一個由人群組成的社會裡面,長年以來社會化的結果,已經讓我們學習到維持社會和諧的重要性,這是個體要在聚落保存當中生存下去,以利物種團結抵抗外侮,所必須遵從的法則。 但是因著它變成一種文化,變成一種潛意識的壓力,當眾人的選擇或行為是值得懷疑的時候,當我們需要去分辨、判斷的時候,常常就讓我們欠缺思考的能力。或者是即使做了思考,卻欠缺一股「和別人不一樣」的勇氣。畢竟,「眾志成城」,孤伶伶的意見,深怕到頭來若是錯的,會更加的孤單。 誰是對的呢?從眾隨行,還是特立孤行? 我只能引用兩年前剛過世的英國天文物理學家史蒂芬‧ 霍金(Stephen Hawking),在他的名著「時間簡史」裡曾說的: 「無論結果會是什麼,只有時間可以告訴我們答案。」 “Only time, whatever that may be, will tell.”

我理性,但我不合邏輯

有些人會把理性與邏輯這兩個詞混淆,使用時不做區別,但其實這兩者在意義上是極為不同的。 邏輯是一種遵行規則去推衍的方法,用以描述事物之間的關係,但並不解釋「為什麼」或者是「動機」。邏輯的結論其實是在重述或調整(駁斥)所提出來的基本假設,邏輯方法本身和人類的經驗或具體現象無關。 而理性的目的則是為現實或現象找到合理的解釋。理性的想法必須使用語言來作陳述,而且是有對象的(具體人事物),有實例的,是可以觀察到, 可以表現出來的。 邏輯是一種方法;理性是一種透過語言的呈現。 邏輯是抽象的概念;理性是應用這種概念來解釋世界上有形的事物。 邏輯是一種純粹的數學語言;理性是人類頭腦認知處理過後的產物。 邏輯的準則是絕對的公理;理性的呈現是相對的論述。 舉例來說: 「所有的單身漢都是沒結婚的男人。老張是單身漢,所以老張是沒結婚的男人。」 這是一個運用邏輯所得到的結論,邏輯只是這個陳述中所應用的形式,或說公式, 它並沒有解釋為什麼老張是單身漢。 「老張沒有碰到情投意合的對象,所以沒有結婚。」 這是一個理性的陳述,它應用了我們一般合理的經驗來解釋這件事的發生,但卻不一定與邏輯相關。 之前另一篇文章(理性使我們遠離真理)曾經提過,理性是一種經過認知的論述,靠的是語言,跟論述者本身的經驗及文化很有關係。所以關於「為什麼老張沒有結婚」的問題,若換了一個文化場景,例如說在印度,那麼 「他爸媽沒有幫他安排門當戶對的相親對象」就會是個合理的推論。如果換成某個以財力為第一優先的社會環境,那麼「他沒有錢買房、買車」,大概就會是最合理的推論。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理性的論述是如何受到說話者其認知與呈現的限制。 歸納 vs. 演繹 我們對一件事進行理性推論(reasoning)時,通常會使用的方法有兩種: (1)歸納 (inductive): 從某些個別的、特定的(specific)的觀察,集合更多證據,而衍生出一般性( general)的結論。例如,我碰到過三十個日本人,他們都很有禮貌,所以我認為日本人都是有禮貌的。這是使用歸納法所得到的推論。歸納法的思路是由下往上的,因為它是以許多的個別案例為基礎,一點一點往上架構理論。 (2)演繹(deductive):先具有一個一般性、普遍性( general)的原則或理論,可以被拿來套用在任何個別的例子。例如,我先假設日本人都是有禮貌的(被制定好的理論),所以只要碰到日本人,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有禮貌的。演繹法的思路是由上往下的,因為它是先建構了一個普遍性的規則,在上面作引導,再把一個一個的案例放進去比對。 那麼,今天我若碰到了一個剛認識的日本人,吉田先生,我到底可否確定他有禮貌? 要更嚴謹地來驗證以上這個推論是否無誤,邏輯便是這個工具。 邏輯形式 邏輯論證最早是由亞里斯多德加以清楚定義的,他認為理性的論證應該要遵循某種形式(form) 與規則來進行推衍 ,其中包含了兩個部分: (1)前提Premise (P) 例如:「日本人都是有禮貌的」,「所有的單身漢都是沒結婚的男人」。 (2)結論 Conclusion (C) 例如:「吉田先生是有禮貌的」,「老張是沒結婚的男人」 亞里斯多德進一步開創了三段式論證法(syllogism),這是一種結構性的推論方法,結合了兩個前提(P1) 和(P2),以共同達成結論C。 P1 + P2 => C 前提一 (P1): 單身漢(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