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理性

為什麼我不爭辯

兒子在中學時曾經去參加過一個辯論夏令營。當他在跟我分享某個辯論的主題及過程時,我意識到他跟其他的孩子一樣,可能對於辯論這件事抱著一種令我擔憂的觀念。 於是我告訴他: 「我覺得學習辯論技巧,對你來說最重要的好處是訓練你的思考邏輯,穩固你的辯證能力。它的目的是讓你有更好的能力去釐清及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把問題想清楚,增加你做判斷時的自信心,絕對不是為了使用這個工具來駁倒別人,甚至成為一個狡辯的高手。」 這是我個人的態度 —- 面對時事議題,政治議題,敏感議題,複雜議題,等等,大多時候,我都選擇不參與討論或爭辯。並不是因為那些話題不重要,或者我不關心,或者我是個騎牆派,而是因為,第一,當我自己在思考時,總是很習慣地會在兩種(或多種)不同的角度之間來回切換,嘗試要去理解另一方的思維。當我越是深入去瞭解或同理不同立場的出發點之後,就越覺得我無法用很單純的一個角度來回應或選邊站。 第二,基於對人類心理及大腦偏誤的認識,我知道在爭辯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深受自己過去的個人經驗、社會文化、以及當時的情緒,甚至面子,等等包袱所影響,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到客觀。事實上,完全客觀的邏輯分析只有無情無義的人工智能(AI)才做得到。大部份人所謂理性的陳述,充其量只是在「尋找合理化的解釋」(參閱「我理性,但我不合邏輯」)。其中常常夾帶了各式各樣有意識的、無意識的動機在裡面。我無法相信別人是客觀的,同樣的,我也不敢相信自己是客觀的。 在面對一件模糊或者難以簡單判斷是非好壞的情況時,我們的大腦會不自覺地去尋找我們潛意識所偏好的訊息,加以放大,然後很自然地說服自己,這就是答案──即使同樣的訊息可以被不同的人解讀出完全不同的結論。心理學家們之為「動機化的論證」(motivated reasoning)。這些論證大多時候都無所謂對錯的,端看你自己要相信哪一個。 在看一張由一些模稜兩可的線條所組成的圖片之前,受試者事前被告知,如果待會他們看到的是一種農場動物,他就會被分配到飲料A,若是看到的是海裡動物,他們就會分派到飲料B。曖昧的圖片只在受試者眼前閃過一秒鐘,結果喜歡飲料A 的人看到馬,喜歡飲料B的人看到海狗,這兩種的比例都高達70%左右(而控制組則是接近隨機比例,50%)。 1982 年在黎巴嫩的貝魯特發生了一場令人震驚的大屠殺。在美國的電視新聞上看到同樣的畫面及報導之後,親猶太裔的觀眾及親阿拉伯裔的觀眾,雖然立場各自不同,卻異口同聲抗議電視台的報導不公正,對他們所支持的那一觀點有偏見。 當我們聽到那些和我們政治立場不同的人的說法時,我們總是很自然地覺得對方若不是搞不清楚狀況,就是故意扭曲信息。其實很多時候兩者都不是,他們是真的看到了我們沒有看到的部份,就像盲人摸象一樣。因為無意識的「動機化的論證」,讓每一方都可以找到符合各自想要得到的結論的有用信息,而藉此懷疑或打擊對方。 因為動機化論證是潛意識的,所以人們會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是完全中立的,沒有偏見,不受外界因素影響,自己的結論來自非常清晰的思考。但許多的心理學實驗已經告訴我們,我們的潛意識是多麼狡猾地溜進我們所謂有意識的想法及行為中,主宰著我們的理性運作。 要選哪一邊站,這本無可置喙。但若一眛堅持自己的論證而不願意聆聽別人的觀點,固執相信自己是理性的,而別人都非理性,這才真的是大錯特錯。 於是我體會到「爭辯無用」。爭辯並不能幫助人與人之間的對話達成結論,解決問題。我會運用這樣的辯證思考來挑戰自己尋找真理,但作為一個和別人對話的工具,我覺得它既危險,且注定成效不彰。  

第三種直覺

「自動測謊機」那篇提到兩種不一樣的直覺:heuristic 和 intuition。但其實在英文裡還不止這兩個字,今天我們來談談 instinct。 Heuristic 和 intuition 都是和認知決策有關的,即使路徑不盡相同,但都是通過大腦的運作。然而 instinct 是一種生理性的的直覺反應,它比較像是一種動物本能,比如說雁群的結隊遷徙,或鮭魚可以找到路回到它們出生的溪流去產卵。還有,小鳥從沒被教過就知道怎麼飛,時候到了就知道怎麼築鳥巢;即使是第一次碰到沒見過的天敵,也本能地知道該立即逃跑。工蜂不用被教,時間到了自己就知道該如何蓋出結構精巧複雜的蜂窩;它們會以巧妙的舞蹈動作來彼此溝通,傳遞食物的信息;它們會自動把蜂窩裡死掉的蜜蜂屍體丟出去,不是因為嫌它們佔空間,而是本能地知道那些死蜂將會產生一種酸類的化學物質導致蜂窩的污染。在生物界,這種種的本能反應,不勝枚舉。 我們人類也是有生物本能的。孔子說的「食、色,性也」,其實就是所有生物共同的,最基本、原始的生物本能。除此之外,我們看到蛇或是比我們強大的動物會自然地警戒、害怕;碰到強光瞳孔會自然縮小,以保護眼睛不受損;剛生產完的母親對嬰兒的哭聲有異常敏銳的本能(以演化論的角度這樣才能更好的照顧幼弱的新生兒,增加存活率)。 Instinct 這種本能式的直覺是一種已經寫在身體基因裡面的程式,跟前兩種直覺一樣,都是藉由外界所輸入的資訊,進入腦部,做一個決定。但它和前兩者有幾個明顯不同的地方。 第一,instinct所輸入的資訊通常是純粹的感官知覺,比如說視覺、聽覺、嗅覺、觸覺;而 heuristics 和 intuition 並不限於此,輸入的資訊可以是感官的,抽象的,或複合的。 第二,instinct所輸出的也偏向是生理的或肢體的反應,通常會直接帶出一個動作或行為,類似一種衝動(impulse)。而 heuristics 和 intuition 所得到的是一種高階的結論或決定,它需要經過更多步驟的進行去產生影響性的行為,或甚至不用真的去執行,而只是產生一個知識或情緒。 第三,instinct 所走的路徑不用經過上層專司執行管控功能(executive functions)的大腦皮質,而是內層主宰原始生理驅動力的腦部深區。Heuristics 和 intuition 所憑藉的都是經驗與知識,需要一定程度的智力,但 instinct 不需要,它使用的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系統。 我們可以用一個很簡單的結構來解釋這個系統的差異。在1950年左右,美國的Paul MacLean 醫生提出一個腦部的三體模型( Triune Brain Model):位於腦部最內層、最深區的是「遠古腦」(old brain),包覆其外側的是「中腦」(middle brain),以及位於最外層、靠近頭蓋骨的新腦(new brain)。這樣的區分概念來自演化論,這裡所謂的古與新,是指演化時間上的進程。遠古腦裡面所負責的都是與生存(survival)息息相關的,是最原始的驅動力及保護本能,它與肢體的連結程度也更直接、快速,爬蟲類就只具有這部份的腦部系統及功能,所以 old brain 也稱為爬蟲類的腦(reptilian brain)。稍微再更加進化一些,中腦的區域則掌管情緒及感覺,低階的哺乳類像是狗、貓、大象等有這部份,所以具有感情的展現與交流。至於新腦,又稱做「思考的腦」(thinking brain),使用大腦皮質(cortex)部份的區域,做更加複雜的認知判斷,發展出一定程度的智力及學習能力,這在較高等的哺乳類,像猿猴、靈長類可以看到。而人類之所以稱作萬物之靈,具有最高等的智力,區別就在這部份的大腦,尤其是在前額葉皮質(prefrontal cortex),發展更加高階及複雜。 雖然這個腦部的三體模型,後來在正式的學術研究上已被其他更加精確的結構模型所取代,但它的確能夠幫助我們很簡易快速地瞭解腦部的基本功能在位置上的劃分。heuristic 及 intuition 的運作是在上層的新腦部份去做運行,但instinct…

自動測謊機,談兩種直覺

不久前兒子看了一個節目,是在人群中「捉地鼠」。所謂捉地鼠,就是找到那個和別人不一樣的黑馬,比如說這一群人(約 8到 10人)的共同性是喜歡打棒球,他們就會安插一個不是棒球迷的地鼠,埋伏其中,融入在群體的對話及互動中,假裝自己跟他們一樣,然後叫所有參與者猜哪一個人是假的。通常每一輪給他們10分鐘的時間去對話,然後每個人各自猜測誰是那個地鼠。每一輪會淘汰掉一人,反覆進行,直到剩下最後一個倖存者,才會揭曉答案。題目的性質各式各樣,比如說一群國中生當中混進一個五年級的小學生,或一群篤信的教徒裡混進一個無神主義者,等等。 兒子津津有味地跟我提到這個遊戲,發現要單單從觀察人們的互動中找到地鼠還真不容易,因為那些地鼠演技太好,常常可以安全蒙混到最後。他說他曾經成功地猜到一次,得意洋洋地,問我要不要來試試看。我本來沒什麼興趣,但既然他興致勃勃,我就答應姑且試之。 他讓我看了5集,結果每一集我都是在他們開始說話後的一分鐘之內就捉到了,而且大多是在那個地鼠一開口說第一句話,我就知道了,幾乎是立即感應。若不是我指的第一個人,頂多就是第二個。兒子驚嚇得下巴都掉下來,他看了幾個小時的節目,我總共只花了不到十分鐘就一一攻破,完全沒有挑戰性可言。 我用很神秘的笑容跟他說:「記住了,你媽是自動測謊機。」 前兩篇關於機率決策的文章,我舉例了關於來自於直覺的謬誤。的確,我們的大腦經常貪快、走捷徑,會讓我們的思考不夠完整、精確,一不小心誤入陷阱。 但是我們不是也常常聽到有人說直覺很準,很有用嗎?也沒錯,利用直覺,無須想太多,就知道答案是什麼,像上面的「捉地鼠」例子,就是一個「快、狠、准」的直覺表現。 「快思慢想」(Thinking, Fast and Slow)這本書把人們思考的路線分為兩種系統,一種是快的,走捷徑的,稱之為「系統一」,另一種是較慢的,經過有條理的運算(思考),稱之為「系統二」。而另一本書很有名的書,「決斷2秒間」(Blink),則是探討直覺的驚人準確性。這種直覺好像根本不需要收集任何資訊,就能在一眨眼的瞬間辨別真假。但若你去問本人怎麼辦到的,他並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因此這種神準的直覺就像是一種天生的本領。在這本書的一開頭,作者就說了一個關於價值昂貴的古蹟藝術品的真偽之辨的真實故事。博物館聘請專業公司,花費大把人力、金錢、及時間,去做辨識,幾經驗證,原以為千真萬確,終於下手購入,之後竟還是被某個經驗豐富的專家在幾秒內一眼看穿,證明原來是個鷹品。大費周章之後所得的結論,還不如兩秒內的直覺判斷。具有這種神力,不用費心去收集、分析資訊,真的省事很多啊! 到底直覺是可靠的嗎?我們可以依賴直覺嗎?但之前又說過它會造成許多判斷上的謬誤,不是嗎? 其實,直覺有兩種。 在英文裡,直覺可以用 heuristics 或 intuition 這兩個字,但這兩者的概念是不一樣的。 Heuristics 強調的是「啟發的過程」。它採用簡單的邏輯或常識,用簡化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但它的本質是探索性的,也就是說,它還是需要經過一個思考、發現的過程,但重點是「簡化」了需要用到的資訊及步驟,以降低這個過程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比如說把分析的過程從5 個步驟簡化到2 個步驟,把使用的資訊從 100% 或 80% ,縮減到  50% 或30%。 Intuition 更多意味著的是一種「整合的能力」,它是自然的,不需要花力氣,也不需要去推理。它在第一時間內已經迅速且自動地把多元的資訊整合完成,像看到一個立體拼圖一樣,從0 到1 的跳躍,是一步到位,根本連簡化的空間都沒有(不需要)。 所以 heuristics 基本上仍算是經過思考(推理)的,只是非常化約,是一種「簡化的過程」。而 intuition 則是反射性的,就像膝蓋的反射動作一樣,迅速立即,但其背後的機制卻是複雜且完整的,並不馬虎。 之前我曾提醒勿犯的那種推理謬誤,來自於前者,heuristics,那是一種簡化、偷懶的直覺。而令人印象深刻的 intuition,則是那種難以言傳的「神來之筆」。 雖說 Intuition 是一種能力,但能力既可以是與生俱來,也可以是後天經過訓練培養出來的。 那些具有神來之筆的的直覺的人們,雖然被問到的時候,無法具體解釋他們到底是如何在第一時間就如此迅速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根據大腦神經科學的研究,發現這種現象發生時腦部運作的路徑跟一般使用理性思考的過程(包括那種簡化、偷懶式的)是不一樣的。一般分析推理的過程會循序去調度、運用好些個單一區域,最後再去做認知判斷。但神準的直覺,其運作比較像是利用大腦裡面早已經建立好的一個高速網路系統,各區域像是百花齊放似地瞬間完成了知覺資訊的整合,所以當事人是不自覺的,不刻意的。 所以 intuition 的重點是那些早已經建立好的高速網路系統。為什麼那些人的腦中會有這種系統存在?在「決斷2秒間」書中,作者所舉的許多真實故事的例子,他們多半是經由長年累月在職場或相關經驗中累積下來的。當我們對某件事物非常熟悉,經歷並觀察過千百種不同版本的變化,經常使用到這樣的認知過程,那些資訊不但被儲存在大腦中,而且腦細胞們知道這些資訊經常要被用到,且都是經過同樣的連結道路。既然是常常要走的路,車流量大,乾脆就建一條高速公路吧!連結的加深,就像是把之間的溝通管道拓寬一樣,從二線道變成十線道,速限從 50 上升到 200…

從還不會說話開始

《取自十幾年前的教養日誌》 這天,我帶著一歲多的謙謙到一個很大的公園去玩。他才剛學會走路沒多久,一句話都還不會說。 在遊樂區玩一玩之後,他開始往外走,後來我發現他想要走到人行道之外的馬路上去,幾次把他抓回來,警戒他: 「不可以往那裡走,很危險!」 他仍然故我,一直往同一個方向闖。這是學步兒 (toddlers)開始發展的一種傾向,開始覺得自己很厲害,可以用腳控制自己要去的地方,自我意識漲大,意見很多,不聽指揮。加上對這個世界初初啟蒙的的好奇心,導致他們常常漫遊到不見人影,總是令人時時提心吊膽。 在幾度把他抓回來沒效之後,我蹲下來,一手輕輕環抱著他,和他臉對臉,很嚴肅地對他說: 「謙謙,媽媽告訴你,那邊(用手指),你想去的地方,是馬路。馬路就是有好多車車會跑來跑去的地方。馬路是給車子走的,不是給人走的。我們人要走在人行道上(指給他看),不可以跑到馬路上。如果我們跑到馬路上,就會被車子撞到。被車子撞到會很痛很痛,就像謙謙跌倒一樣那麼痛,而且還會流血,那媽媽就會很擔心,很傷心,會哭哭。。。。」 我極盡所能用他可能會聽得懂的詞彙反覆解釋給他聽,告訴他為什麼我不希望他走過去那裡。 最後我問他:「這樣你聽懂了嗎?我們不要過去那裡,好不好?」 原本我還不報太大希望,沒想到他稚嫩的臉龐居然透出一份理解之意,點點頭,握著我的手自己就往回走,沒有再繼續跟我抗爭。 這件事讓我印象深刻,且信心大增。 雖然我一直以來都秉持「和小孩從小就說道理」的信念,但我並不確定他到底聽不聽得懂,到底要長到多大才會聽得懂。但今天這件事顯然地說明了他真的聽得懂我的解釋,尤其是我很強調事情的後果,告訴他如果照他所想的去做,會發生什麼結果。 每個小孩都不同,所以對他們有效的招數也就不盡相同。對謙謙來說,他是個敏感且很有同情心的小孩,很不忍看到別人難過或哭哭,所以「讓媽媽傷心哭哭」這樣的說詞對他會奏效。但是重點是,我發現即使他還不會說話,他已經可以說道理,可以被教導來做理性思考了。而不是像有些人認為的:「小孩這麼小,還不懂。」於是乎不是用強制獨裁的方式來讓孩子服從,就是讓孩子任性而為,還為他們找藉口。 這個事件一開始我的天然反應是禁止他,卻沒有告訴他為什麼。仔細想想看,當我告訴他:「不要去,那裡很危險!」時,我怎能期待一個一歲小孩瞭解什麼叫做「危險」呢?所以後來我決定換一個說法,把事情的因果關係用他比較能理解的詞彙,像說故事一樣,有場景,有開始,有結尾,有原因,有後果,娓娓描述給他聽。只是這個故事的主角就是他,故事的結局是不好的,很可怕,所以媽媽希望他可以作對的事,不要讓可怕的事情發生。 從此以後,我就一直堅信孩子無論多小都可以開始和他們說道理,都可以嘗試教他們理性思考及判斷。我們從他們還不會說話時就會開始和他們說話,不是嗎?心理學也證明即使即使孩子仍在襁褓之中,就已經開始發展語言能力及大腦中其他的功能。邏輯、理性等能力,就跟語言能力一樣,雖然每個小孩天生所長有異,但一定是可以被訓練的,而且越早開始越好。我倒不是希望我的孩子以後一定要變成邏輯很強,理性勝於感性,或成為數理天才。我只是希望在他這麼小,還只能被情緒所掌控,只知道用喜怒哀樂來作為行事的準則的時候,就開始同步學習另一種不同的能力,學習客觀地來瞭解及分析事物的因果關係,並補強成為他行事及做判斷的依據。 在家裡成為全職媽媽之後,有一天我帶著當時才剛滿兩歲的謙謙去一個餐廳,和一個以前工作上的朋友見面吃飯。 飯後吃了一點甜點,我因趕時間要離開,告訴他現在只能吃幾口,剩下的可以帶走,等一下到車上再吃。謙謙卻吵著不肯走,非要留下來把甜點吃完不可。 和許多小男孩一樣,謙謙說話比較晚(兩歲三個月之後才開始說話),他大多時候是用身體及表情當作語言,伴隨著「咿咿呀呀」,來與人溝通。 此時我很快地搬出我的「說道理」辦法。我低下頭,在他耳邊輕聲地說: 「 謙謙,媽媽知道甜點很好吃,你想趕快吃。可是我們還要去另一個地方,而且這個甜點好多,要吃好久。如果要等你吃完,我們的時間會來不及,媽媽開車就會很緊張,很害怕。如果你一定要現在在這裡吃,你就只能吃一半。如果你聽話,把它帶到車上等一下再吃,你就可以全部吃完。」 重點是他知道我會說到做到。孩子不斷地在經驗中學到教訓,他曾經堅持自己想要的方式,然後得到我告訴他的結果。所以現在他很清楚我的意思──他若堅持現在吃,我就一定會馬上把另一半丟掉。所以不消幾秒鐘的猶豫,他很快就同意了。 我的朋友本來預期我們母子還需要僵持一陣子,在旁邊耐心地等。沒想到一下子就解決了,大吃一驚。他說他從來沒想到兩歲的小孩居然也能用理性來說服(rationalized)。他很感慨地說: 「我那20歲的女兒都還做不到這樣!」 我曾在許多不同的公共場合用類似的方法制伏過他,很多次是在恰好朋友面前,總是叫朋友們大感驚訝,不敢相信這麼小的小孩原來是可以說道理的,竟然這麼容易地就接受管教。 其實我發現,這是一個善性循環。當他越來越習慣我們之間用這種理性對話的方式來解決爭議之後,他自然而然地熟悉那些判斷是非善惡的基本準則,且知道其後果,然後要說服他就變成一件比較容易的事。有時候甚至不需要我再多說,他就已經知道他應該怎麼做,自己糾正自己,反倒讓我對一個只有三歲的小孩所能學到的境地感到很驚訝。  

覺察,別急著理解

我們一般所謂的理性,是發生在有意識的層面的一種認知過程。人類與其他動物不同的其中一大區別,是人類有好奇心,有創造性,會想知道「為什麼」。因此,我們會想解釋我們所觀察到的現象,會想去理解 (make sense )我們看到或經驗到的事。這是人類認知功能的一種反射動作,為了滿足「為什麼」的好奇心,所以我們習慣性地「合理化」我們的行為或決定,就是給予一個原因 (reasoning),說白一點,就是「找理由」。這樣我們才覺得安心,覺得一切在掌控之中。 所謂的「理解」,就是「找理由來解釋」。 在找理由的過程當中,我們所搜索、利用到的都是我們自己可以意識得到的資訊,然後把這些在意識層面的資訊「餵」給我們那個以經驗及知識所累積起來的心智結構。即使能提供原因來解釋說明,即使你以為自己很客觀,即使你真的不帶情緒,並不代表那就一定是真實的答案,你可能只是在「加以合理化」。 相較於人類過去幾千年的歷史,因為科技的驚人發展,我們現代人所面對的是一個更加複雜、更加弔詭的人文及現實環境。資訊量的充斥及步調的快速,使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淺意識地想要簡化一切、迅速達標,因而失去對於真正重要訊息的分辨及觀察的能力。因此我覺得我們更加需要有意識去做的一件事,是去「覺察」,而不是去「找理由來解釋」。這個覺察的動作應該要優先於「理解」或說想要搞懂的渴望。 覺察(awareness)是一種打開知覺觸角的觀察,需要的是安靜,是沈澱,是對周遭正在發生的一切敏銳地去紀錄,然後消化、關聯。更進一步的覺察則應該要跳脫任何的立場,成為一位「在陽台上的觀察者」(an observer on the balcony) 。就好像去參加一個舞會,你人在現場,但與舞池保持一定的距離,站在二樓的陽台(包廂)上,觀察這些跳舞的人們。你關注他們,但不身陷其中,你的高度讓你可以發現到一些站在一樓時所看不到的角落。 比如說,今天回到家發現氣氛不對,或某個家人情緒不好,先別急著嘗試要理解發生了什麼,或急著要知道為什麼。而是先煞車,花一點點時間好好觀察一下,把五官都打開:眼睛仔細地看每一個角落,每一個眼神,每一個手勢;耳朵辨別聲音的高低、快慢;鼻子深呼吸去尋找氣味的不同;用手、腳、或身體去碰觸現場先關的東西,可能是紙張、杯子、沙發、遙控器、食物、桌子、牆壁等等。敏銳且淡定地把舞池裡環境、人物、以及之間的互動信息收集好,同時也把自己的狀態調頻到能夠接受他(她)此刻的情緒,然後再來用問問題的方法一步一步地收集到更多的資訊,加以整理、過濾。 我們不是不能去理解,更不是不要去理解,而是在理解之前多停留一會,先加上一個覺察的過程,用我們的五官及聯想力去紀錄、捕捉、辨認,而不是急著作任何解釋或搜尋理由。這種訓練會讓我們的意識變得更加清晰,更加地與現實狀況,與此時此刻的當下做有意義的連結。這其實就是「活在當下」的力量。 藉由這樣的覺察能力所帶來的理解,將會有更穩固的深度,及包容的寬度。  

想得快、狠、但不准

「快思慢想」(Thinking, Fast and Slow)這本書揭露了很多關於人們使用直覺的謬誤,它的作者心理學家 Daniel Kahneman ,是2002 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你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一個心理學家會得到的是經濟學獎?在「沒人想當傻蛋」那篇文章中我曾提到過,行為經濟學(neuroeconomics, or behavioural economics)是一門結合眾多領域的新興科學,藉由整合心理學、大腦神經科學、機率學、統計學,甚至哲學的知識,來瞭解人們做判斷的行為,尤其是牽涉到資源的重新分配(獲得、損失)這一類的決定或預測,因此它最大的應用是在經濟學,也有人稱之為決策學(decision science)。 代表性直覺(representativeness heuristic) 琳達今年31歲,單身,坦率直言。她大學時主修的是哲學,在大學時代她非常關心社會正義及種族歧視相關的議題,也曾參加過反核示威遊行。 請問以下哪一個關於琳達的猜測最有可能? (1)她是一個銀行行員。 (2)她是一個銀行行員,同時也是激進的女性主義者。 你選哪一個? 大多數人都會選擇(2),因為根據之前的描述,大家覺得最有可能的是「她是個激進的女性主義者」。然而含有這個描述的選項只出現在(2),所以直覺選(2)會使我們的猜測更加明確。 然而仔細想想,這是個很基本的機率問題。答案(1)只有一個描述(事件A),而答案(2)是兩個描述(事件A 和事件B)。不管事件A的機率是大是小,一旦要再交集另一個事件,其交集的機率一定會小於單一事件的機率。 P(A & B) = P(A) * P(B) 機率是介於 0 到1 之間的數字,機率A乘上機率B,一定是越乘越小。所以,描述(1)正確的機率一定大於描述(2)正確的機率。 你很意外自己也會犯這種簡單的錯誤嗎?並不是因為你不夠聰明,而是因為你的大腦很偷懶。 Kahneman 和他的同事 Tversky 早在1970年代就用心理學實驗證明,我們的大腦經常為了求快,仰賴啟發式的直覺(heuristics)做快速判斷,而誤導我們做出錯的結論。我們的大腦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它可以降低處理的資訊量以及分析的步驟,以節省腦細胞運算的資源。 在他們研究得出的幾種常見謬誤當中,其中一個最有名的,稱為「代表性直覺」(representativeness heuristic)。它有點類似偏見,抓住代表性的資訊,不多做分析或考量機率,逕自把人貼上標籤,以上關於琳達的問題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根據 Kahneman 和 Tversky 的研究發現,人們在做預測時,會偏好使用小範圍的資訊,更勝於具有一般性效力的資訊。我們下意識地認為小範圍的資訊更加明確(specific),所以應該會提高猜測的準確度,但其實這是一種謬誤。因為小範圍的資訊通常適用於特殊狀況,發生的機率較低,而一般性(普遍性)的資訊適用於更大範圍的情況,發生的機率較高。 忽略基準比例之謬誤(base rate neglect fallacy) 前一篇討論新冠病毒測試的文章裡提到「忽略基準比例之謬誤」(base…

我生氣了,因為。。。。

《取自十幾年前的教養日誌》 在朋友家 play date,有許多年齡相近(學齡前)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媽媽們則可以輕鬆一下聊聊天。這種年齡的小孩子在一起,搶玩具是天天發生的事,即使家長們不斷教導他們「要分享」,「要輪流」,每次爭端一發生,還是哭的哭,鬧的鬧,推人的推人,搶贏的趕快跑。 我和其他媽媽們正在聊天時,謙謙走過來跟我說: 「媽媽,小朋友搶我的玩具,我很生氣。」 通常我會看情況,若不嚴重,我就告訴他如何自己去處理,比如說讓手上先拿到的人玩,其他要玩的人在旁邊等,從一數到十,然後換人。若是複雜的情況,我就會出面去解決。 吃完飯沒多久,他又過來跟我說: 「媽媽,我好累。我想回家了。」 我一摸,發現他體溫有點高,的確看來怏怏的,精神不是很好。 此時,有一個媽媽對我說: 「他好棒喔!都會來告訴妳他的感覺和想法,而不是用哭鬧的方式。我常常都是搞不清楚我兒子到底為什麼事在生氣。有時候他自己做不了一些事,很挫折;有時候是身體不舒服,但總是用發脾氣的方式,不知道用說的,也說不清楚,結果搞得我們兩個都很生氣。」 她這麼一說,我才想起來,真的,謙謙一直都很善於用語言溝通而非用發脾氣來表示他的不高興或不舒服。雖然他開始說話不算早,但我從一開始就很強調地幫助他用語言來表達他的情緒及需要。 從他還在襁褓中開始,我就常常在摸不清他的情緒時對他說:「生氣沒有用。」 然後等他夠大,大約一歲多開始,我知道他已經可以聽懂道理,我就會刻意地不對他用發脾氣方式所要表達的事情作回應,只是一直重複提醒他: 「哭沒有用,媽媽沒辦法瞭解你到底要什麼。」 有時候即使我其實知道他要什麼,但還是會選擇忍著不去滿足他的需要,尤其是當他用沒有禮貌的語氣,甚或大吼大叫來作要求的時候。然後我會花時間教他辨別他當時的情緒:是高興,難過,還是生氣。原因是什麼?是肚子餓了,哪裡痛痛,還是身體很累,想睡覺了。 也許你會想,一歲多的小孩怎麼可能會懂得辨別這些。其實人對身體的感受是一種本能,我們要教的是把他當下的感受與某個詞語連接起來,這樣有助於他早早學會用語言而非用肢體來表達。 而且就身為一個有自尊心的媽媽來說,我不能忍受一個對我無理取鬧的小孩。我認為我有必要讓孩子在還小的時候就學會一個終身受用的道理:發脾氣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對我而言,當時這麼做最直接的動機,是因為我看重自己身為母親的尊嚴和權威,不想被他牽著鼻子走,更不願意在接下來十幾年都做他脾氣的奴隸。 對一、兩歲的小小孩說,生活中有太多的挫折可以作為例子來做這種訓練。當然一開始他不能很正確地表達,但是在提示及幫助之下,只要他願意轉換方法,嘗試用語言或其他能溝通的方式讓別人瞭解,我就會給他很大的鼓勵。所以,很自然地謙謙就學會如何表達他的情緒。當他不高興時,他會主動來告訴我:「我生氣了!」然後等我來和他對話,發現他生氣的原因,幫助他解決問題,而不是突然莫名其妙地哭鬧或打人。 除了辨別及說出他的情緒之外,我也很注重和他一起探討原因。這和訓練他能聽懂道理並被理性說服是息息相關的。我希望他能很習慣地去知道並思考大部分的事情及情緒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即使當他被處罰,或被要求向別人說「對不起」的時候,都是有原因的。我不會只停留在憤怒、處罰、或道歉的階段,而會即時,在他情緒比較平復,但還沒有忘記所發生的事件之前和他對話,問他是否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或引導他去思考、明白事情的因果關係。他必須了解,他之所以被處罰,絕對不是突如其來的,或因著大人自己的情緒或毫無道理的要求,以免他心裡積怨,認為自己總是被處罰,被說教,被犧牲。同時也讓他記住,以後只要同樣的事情再發生,他就會再得到同樣的遭遇,因為所遵循的道理是一樣的。 遵循同理,當我請他幫忙,然後跟他說謝謝時,我會說: 「謝謝你幫我把房間的門輕輕地關起來。」 讓他每次都很清楚是什麼具體的事情值得我向他道謝、誇讚。這樣在潛意識裡繼續強化他的正面行為,而不是只是簡短地交代了事或含糊其詞地說聲:「謝謝。」 有一天,當他看見我在拆他的床單及枕頭套,準備要拿去洗的時候,他立即跟我說: 「謝謝妳幫我洗枕頭套,讓我有乾淨的枕頭套可以睡覺。」 窩心之餘,我微微詫異,除了善於表達對人的感謝,他果真被我影響,會使用非常完整、精確的句子來表達前因後果──讓我有乾淨的枕頭套可以睡覺。 「媽媽,我非常愛妳!」(不只是我愛妳,而是我非常愛妳。) 「謝謝妳煮我喜歡的白菜給我吃!」(是我喜歡吃的白菜) 「謝謝妳買小朋友用的牙膏給我刷牙。」(是小朋友用的牙膏)方法   因為我自己對文字具特別的敏感度,平時就會注意文字使用的正確性。而正因為他只是個三歲小孩,對語言仍在學習建構的階段,我和他說話時反而會更刻意使用非常完整的句子來描述一個場景及因果關係。 當他剛開始學說話的時候,我心裡總是想,他對於這個世界的許多事物是完全陌生的,尚不瞭解,看到什麼一定都覺得很好奇,可是又還不會明確地問問題。所以我都會很主動、很殷勤地隨處把所見到的事物詳盡描述他聽,有點像是把他當作一個眼睛看不見的人,或者從外星球來訪的旅客。所以,在開車的路上,就常常會聽到我像導遊似地跟他說: 「你看!那邊那個白色的房子,上面插著兩面國旗,國旗是紅色和白色相間,藍色裡面有好多白色的星星。」 「前面好遠好遠那裡有幾座綠色的山,山上是一片藍藍的天空,飄著幾朵白雲。好美啊!」 「媽媽剛才嚇一跳,因為前面那個 Toyota  的黑色車子突然停下來,讓我差一點撞到它。」 雖然聽起來好像有點冗長,但我覺得可以藉此來讓他在不知不覺的對話中學習正確的文法及清晰的表達,不但有主詞,動詞,受詞,還加上各種形容詞,副詞及介系詞。例如他一開始說話就會在句子中加上「當然」、「直接」、「原來」、「終於」、「然後」、「接下來」、「在。。。(哪裡)」等詞語來修飾語句或做更加詳細的描述。我暗地希望這樣能有助於日後他的作文及組織能力,還有訓練、增進他的觀察力。 謙謙並不是一個非常外向多話的孩子,但是我常常聽到其他孩子的媽媽或老師跟我說,她們很驚訝只有三歲的謙謙在表達時會加入很多的形容詞,而且用詞精確。 比方說,他會說: 「今天我做了一個紅色的正方形盒子。」 「我剛剛看到一個人戴著帽子,牽著黃色的大狗在散步。」   「哇!終於可以吃奇異果了!因為等了這麼久,奇異果終於熟了!」 「為什麼妳看起來好像有一點點生氣的樣子?」 「我想要把乾淨的水裝進我心愛的Dora水杯,然後把它帶到車上。」 「我們快要回到我們藍色和白色的家了嗎?」 「我想要去在San Jose  的博物館。」…

在紐約確診,台北誤診

2020年四月份的時候,住在紐約的大衛測試新冠病毒得到確診的結果,同期間另一個住在台北的大衛也得到確診的結果。兩個人都沒有出現症狀,但都被納入當地確診人口的統計數字。 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即使在已經確診的情況下,紐約的大衛其實真的有被病毒感染的機率只有 93%,而台北的大衛真的有被感染的機率更低,只有 29%。 為什麼呢?第一,所有的測試本身都是有誤差的,比如說,真的有病卻未被偵測到,這叫做假陰性(false negative);而其實沒病卻被測出有病,這叫做假陽性(false positive)。關於測試的準確性,在醫學上或是統計學上,至少可以分為兩種: (1)敏銳性(sensitivity)指的是在真的有病的人當中能夠正確測出陽性(true positive)的比例 (2)明確性(specificity)指的是在真的無病的人當中能夠正確測出陰性(true negative)的比例 測試的敏銳性與明確性 任何一種統計的誤差若能壓低到5%,其結論就具有非常有效性。所以不管是敏銳性或明確性,若能達到95%,就算是很了不起了。目前以新冠病毒的測試來說,實驗室裡用RT-PCR的測式結果是最準確的,也最昂貴,但其敏銳性落差很大,從  70% 到97%不等;唾液測試是 72%,鼻腔抹拭63%,喉嚨抹拭則只有32%。 第二,大部份人在做類似的認知判斷時,常常犯一種忽略環境因素的基準比例的毛病,只用既得數字而草率地推論出比實際情況嚴重的結論。這是所謂的「忽略基準比例的謬誤」(base rate neglect fallacy),這無論在機率學或認知心理學的領域,都是很有名的一種常見的錯誤判斷行為模式。 所有測試結果的解讀牽涉的都是機率問題,而在做此機率判斷之前,必須先根據之前已得的數據來建立統計模型。這過程中,採樣及數據的讀取方法都會影響最後的判讀結果。因為我們的測試結果是把個人數據放進一個經過採樣的模型,在做解讀時必須將這一步納進考量,才能獲得真正更準確的機率做為結論。 以新冠病毒為例,先讓我們假設其測試非常精準,誤診(false positive) 的機率只有 5%。所以當大衛(不管是紐約的大衛還是台北的大衛),被確診之後,一般人會認為這就表示 95% 的機率他的確是被感染了。但我卻告訴你,他真正被感染的機率其實低於 95%。 讓我們先以紐約為例。假設紐約這個疫區的感染率是 40%,也就是說,每1000個人當中有400個人會被感染,這一步的數字來自之前經過採樣而得到的模型。如果我們假設測試非常嚴格,其敏銳性高達100%(也就是說真的有病的人都不會被漏掉),但有5 %的 false positive rate (也就是每100個無病的人當中有五個人會被誤診為有病)。我們可以用以下的表格及簡單的數字來表示: 例一:紐約測試(敏銳性100%) 對於被確診的紐約大衛來說,現在已知的是他是430人當中的一個。此時當我們要再更進一步來瞭解他真正被感染的機率,看他是否屬於真正有病的那400人之一。 也就是說,在已得知確診的情況底下,他真正有感染的機率是:400 /430 = 93%。 那麼同樣被確診,對於台北大的衛為什麼會有不一樣的解讀呢?原因是台北的感染率很低,也就是環境不同,所套用的模型不同,基準比例(base rate)不同。同樣的表格,若我們把感染率改為 2%, 例二:台北測試 (敏銳性100%)   對於被確診的台北大衛來說,現在已知的是他是69人當中的一個。此時當我們要再更進一步來瞭解他真正被感染的機率,看他是否屬於真正有病的那20人之一。也就是說,在已得知確診的情況底下,他真正有感染的機率是:20 /69 =…

我理性,但我不合邏輯

有些人會把理性與邏輯這兩個詞混淆,使用時不做區別,但其實這兩者在意義上是極為不同的。 邏輯是一種遵行規則去推衍的方法,用以描述事物之間的關係,但並不解釋「為什麼」或者是「動機」。邏輯的結論其實是在重述或調整(駁斥)所提出來的基本假設,邏輯方法本身和人類的經驗或具體現象無關。 而理性的目的則是為現實或現象找到合理的解釋。理性的想法必須使用語言來作陳述,而且是有對象的(具體人事物),有實例的,是可以觀察到, 可以表現出來的。 邏輯是一種方法;理性是一種透過語言的呈現。 邏輯是抽象的概念;理性是應用這種概念來解釋世界上有形的事物。 邏輯是一種純粹的數學語言;理性是人類頭腦認知處理過後的產物。 邏輯的準則是絕對的公理;理性的呈現是相對的論述。 舉例來說: 「所有的單身漢都是沒結婚的男人。老張是單身漢,所以老張是沒結婚的男人。」 這是一個運用邏輯所得到的結論,邏輯只是這個陳述中所應用的形式,或說公式, 它並沒有解釋為什麼老張是單身漢。 「老張沒有碰到情投意合的對象,所以沒有結婚。」 這是一個理性的陳述,它應用了我們一般合理的經驗來解釋這件事的發生,但卻不一定與邏輯相關。 之前另一篇文章(理性使我們遠離真理)曾經提過,理性是一種經過認知的論述,靠的是語言,跟論述者本身的經驗及文化很有關係。所以關於「為什麼老張沒有結婚」的問題,若換了一個文化場景,例如說在印度,那麼 「他爸媽沒有幫他安排門當戶對的相親對象」就會是個合理的推論。如果換成某個以財力為第一優先的社會環境,那麼「他沒有錢買房、買車」,大概就會是最合理的推論。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理性的論述是如何受到說話者其認知與呈現的限制。 歸納 vs. 演繹 我們對一件事進行理性推論(reasoning)時,通常會使用的方法有兩種: (1)歸納 (inductive): 從某些個別的、特定的(specific)的觀察,集合更多證據,而衍生出一般性( general)的結論。例如,我碰到過三十個日本人,他們都很有禮貌,所以我認為日本人都是有禮貌的。這是使用歸納法所得到的推論。歸納法的思路是由下往上的,因為它是以許多的個別案例為基礎,一點一點往上架構理論。 (2)演繹(deductive):先具有一個一般性、普遍性( general)的原則或理論,可以被拿來套用在任何個別的例子。例如,我先假設日本人都是有禮貌的(被制定好的理論),所以只要碰到日本人,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有禮貌的。演繹法的思路是由上往下的,因為它是先建構了一個普遍性的規則,在上面作引導,再把一個一個的案例放進去比對。 那麼,今天我若碰到了一個剛認識的日本人,吉田先生,我到底可否確定他有禮貌? 要更嚴謹地來驗證以上這個推論是否無誤,邏輯便是這個工具。 邏輯形式 邏輯論證最早是由亞里斯多德加以清楚定義的,他認為理性的論證應該要遵循某種形式(form) 與規則來進行推衍 ,其中包含了兩個部分: (1)前提Premise (P) 例如:「日本人都是有禮貌的」,「所有的單身漢都是沒結婚的男人」。 (2)結論 Conclusion (C) 例如:「吉田先生是有禮貌的」,「老張是沒結婚的男人」 亞里斯多德進一步開創了三段式論證法(syllogism),這是一種結構性的推論方法,結合了兩個前提(P1) 和(P2),以共同達成結論C。 P1 + P2 => C 前提一 (P1): 單身漢(X) =…

耳聰目明之必要

在某次露營時的晚上,我們幾個家庭,偕同一群青少年子女,一起玩起打電報(傳聲筒)的遊戲。這是很簡單的遊戲,就是某個人想出一句話,然後耳語給下一個人,依序一個一個地傳下去,看看原本的訊息到最後會被扭曲成什麼樣子。 期間有一個家長不斷地成為每次電報內容出錯的關鍵點,因為幾乎每次傳到他耳邊的信息他都聽不太懂,所以只好半猜半胡謅的往下傳。朋友開玩笑地說自己年紀大了,耳不聰,目不明。 「耳聰目明」這個中文成語,以大腦神經學及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還真是非常有道理。 我們大腦認知(cognition)的過程中,一開始就得仰賴對外界環境的知覺,不管是被動的刺激還是主動的觀察。這些知覺包括了最基本的五種感官(five senses):視覺、聽覺、觸覺、味覺、嗅覺,以及其他較複雜的,例如空間感、溫度感、疼痛感、速度(移動)感,等等。知覺的刺激直接影響我們神經系統的反應,然而它們的影響不只是在身體或物理層面上而已,它們其實還會影響到我們情緒,甚至意識層面的認知。這種種的知覺資訊會在我們的大腦裡被組織起來,形成一個導航地圖,幫助大腦作清楚的判斷。 我們的知覺系統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隨著年齡發展的。從嬰孩,學齡兒童,青少年,直到成年,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一旦成年之後,到達頂峰,就會開始慢慢地走下坡,只是一開始(二、三十歲時)退化的速度非常慢,所以一般人很難察覺。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裡,認為小孩子只要耳朵聽得清楚,眼睛看得明白,基本上就算聰明了。因為這樣至少對現實環境的認知是準確的,學習是容易的,在人際交往時不會牛頭不對馬嘴,搞不清楚狀況。這種想法的確具有某種程度的科學性的。按照適者生存的法則,「耳不聰、目不明」被排擠或淘汰的機率是會提高的。 換個語言,從英文來看,更是清楚。 英文中說「理解」或「有道理」,用的詞語是 make sense。若沒道理,或不合理 ,是說 make no sense。如果一個人總是能夠明白道理,並針對現實狀況去作合適的反應及推斷,我們稱這個人很明理或很切實際(sensible)。 從以上這些例子可以看出來,能夠靈敏或正確的感知外界,並將之輸入頭腦裡,是理解事物的基本條件。而這個步驟靠的就是感官(sense),它幫助我們正確地獲取知覺的資訊。 因此從某種層面來說,所謂的「理」,其實就是基於感官知覺(sense)所得到的一種詮釋或推理。為什麼呢?因為這種種的知覺輸入,就是大腦認知(cognition)過程中的第一步。有了輸入進來的資訊,才能將之處理,才會有輸出的結果(決定或行為)。 以一個系統來說,如果輸入不對,即使系統本身是好的,得到的結果,或說輸出,也不會正確。我們的理性系統,來自於知識與心智的建構,但是如果這個系統是個知識的地窖(silo) ,缺乏與外界真實狀況的聯繫,少了知覺的觸角,一樣也是無用武之地。 所以,耳聰目明,不單是對與人互動時的察言觀色有幫助,更是良好的理性運作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