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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是為了更美的相聚

在八零年代的台灣,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廣告詞:「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年輕的時候還不是那麼清楚,為什麼長大的過程必須經歷幻滅?哪些東西會幻滅?幻滅了之後又該怎麼辦? 後來發現,幾乎這世上所有的事都會幻滅,或說,都可以幻滅。而我們之所以能夠透過幻滅來成長,是因為我們用意識選擇了不停留在幻滅那個可怕的時刻,是因為我們有勇氣從那個廢墟當中邁步出來,面對新的視野,從零開始。 但是,幻滅只是成長的「開始」,並不是成長的本身,這是一個非常微妙的細節。因為成長是一個過程,不是一個事件。單單面對幻滅,並不會讓我們成長,它只是提供我們一個機會及一個場景。要能夠在新的原點上建構出一條新的道路,不該是痛恨地屏棄過去,掉頭離去,而是奠基於幻滅事件所留下的材料,重新賦予意義。在這過程中,也是讓我們有機會對於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重新認識及定義。 「個人」這個字的英文,individual,源自於indivisible,原意是「不可分割的」。它代表的是人所能劃分界線的最小單位,也像是哲學家萊布尼茲所謂的「單子」(monad)。每一個單子都是獨立的,完整的,但是在眾多的單子之間,卻是有一個隱形的網路,互相作用。人生的前半段,我們對自我的認知是那麼地薄弱、有限,我們所認識的自己,往往是建構於他人之上,包括別人是如何看我們、衡量我們;包括我們把自己的理想、情緒等投射在他人身上,或是不自覺地產生各式各樣的心理情結。因為真正的孤島是不存在的,我們無法不與身邊的人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連結。畢竟,人類是社群的動物,完全與他人隔絕的人在心理上都無法真正地健全。 但是,要認識到自己是一個完整的單子,然後進而融入眾多單子的網路,並不是一件那麼簡單的事。 小時候,我們好不容易從幼兒期所建立的第一個自我認知,明白到自己與他人是不同的個體。原來「我」是單獨存在的,「我」可以有不同的意見,選擇不同的行為,展現自己的獨特,這是「個人化」(individualization)的階段,旨在強調「個人」的獨特性,以及自己與他人之間的界線。 到了青少年時期,我們開始進入一個「個人化」與「社會化」彼此拉扯、衝突的階段。社會化的力量開始增強,以預備我們能夠進入社會,滿足合宜的社會規範或同儕文化。因此我這個「個人」與「他人」之間的差異,在某些面向會需要被縮小,於是我會不自覺地壓抑自己與他人之間格格不入的一些想法或行為。社會化是一種同化作用 (assimilation),讓自我意識的主權放下或作部分犧牲,以融入一個整體當中。從更深層的角度來解釋,榮格更強調的是一種埋入潛意識的同化過程,也就是把外在的東西不自覺地收納成為自己的一部分。 個人化與社會化,這兩者哪一個重要?都重要,因為完整的人其個體性及社會性都是缺一不可的。可是,這兩者又看似互相排斥。在不知如何平衡這兩者的情況底下,幻滅於焉出現。幻滅使我們對一些原本看似理所當然的人生原則產生懷疑。從出社會之後接下來的幾十年,因為這種的拉扯及不平衡,造成的幻滅越來越多,關於人生及自我的問號也越來越多。可以說,個人化及社會化之間的拉鋸戰,從青少年開始,就會跟隨著我們一輩子。 榮格心理學的「個體化」(individuation)是有別於「個人化」(individualization)的一個名稱,它需要兩種力量共同交互作用,是一種連續且反覆的運動。它並不是單純的個人化(individualization),更不是社會化或同化作用,而是兩者並施。我用跳舞來作比喻:這裡有兩個舞者, 一個是想出頭的自我意識,另一個是想達到同化的潛意識。我們無須褒貶其中任何一方,而是讓他們一起跳一隻雙人舞。讓他倆在交手過程中慢慢彼此協調,從原本的互相拉扯,甚至笨拙跌倒的動作,進展到進退有致、節奏相合的美妙境界。 這兩位舞者,一個努力要凸顯自我意識,另一個則努力把自我意識壓下去,將之混入化合物當中。前者需要做很多的分析及抽離;後者需要做的則是協調及融合的動作 。在我們個人的成長過程中,會不斷地經歷到這兩種不同的需要。榮格心理學所謂的個體化 (individuation),其精髓就在於這兩者之間不斷的分離,又相聚。分離是必要的,是可以被容許的,因為追尋過一段時間之後的自我,其實能夠更自在地融入異己之中。相聚也是必要的,因為它提供了一個統合的機會,把出走途中所撿到的寶石,轉化成內在的珍藏 。休息一段時間之後,還會有下一次的任務,下一次的出走,下一次的分離,為的是找到更多的寶物,造就更美的相聚,以達成一個無違和感的合體。 這就是榮格所謂的「個體化」(individuation),它是一個不斷分離,又重聚的過程。 沒錯,成長一定需要經過幻滅,直到有一天我們可以「從心所欲,不踰矩」為止。要能夠隨時按照己意,忠於自我地行事,卻又不會侵犯他人的界線,逾越社會的規範,能夠同時滿足自身及群體,這其實是很難的一件事。原來孔子早在幾千年前就已把榮格的個體化的終極目標用這七個字簡潔地說出來了。聖賢如孔子,也是到了七十歲之後才能達到這個境界。對大部分的人來說,這其實是一輩子的功課,是我們每一個「個人」所必須踏上的英雄之旅。

理性使我們遠離真理

一位在澳洲駕車旅行的旅客,從告示牌上發現自己現在身處的地方叫做Murray-Sunset National Park。放眼望去,他只看得到一片荒野, 沒有任何建築物,沒人,沒水,沒電, 氣溫高達攝氏46度。但是他的iPhone 手機上的 Apple 導航地圖告訴他,這裡應該就是他要去的城市Mildura,一個位在一百六十公里遠之外,盛產葡萄的城鎮。 這是多年前的真實新聞,在澳洲類似這樣因導航錯誤而造成幾乎致命的意外事件層出不窮。 這個故事和我要探討的理性有何關連?很多人並不知道,我們經常標榜、高舉的所謂「理性」(rationality) ,其實也只是一個地圖,是一個經過人們心智建構出來的地圖,並不是現實或真理的本身。地圖畫得好,可以帶我們更接近答案;地圖畫得不好,失之毫里,謬以千里。 理性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以最近(2019年五月)吵得很熱的中美貿易戰為例,在美國這方,支持與反對川普提高關稅作法的聲音都有。人們可以在這個議題上各自作理性的分析及探究,卻得到截然不同的結論。 支持的一方說:提高關稅可以降低貿易赤字。 反對的一方說:貿易赤字並非單純是美國與中國(單一國家)之間的因素。 支持的一方說:這樣可以促進美國企業的製造移回美國,增加勞工的就業率。 反對的一方說:提高關稅會大幅影響美國人民的消費生活及市場經濟。 支持的一方說:為了往後強制中國遵守規則進行透明公平的交易,現在必須作一點暫時的犧牲。 像這樣的辯論或口水戰,相信在政論節目氾濫的台灣,大家都非常熟悉。 理性這個詞,最基本的定義就是依照理由(而非隨機)來判斷或行事。若再要求多一點的話,它必須是客觀的,不含個人的意見或情緒。早在希臘哲學的時代,亞里斯多德開創出理性的論證必需遵循某種形式(form) 與規則來進行推衍,這個過程所需要的工具就是邏輯方法。 所以,更嚴謹一點來說, 為了達成理性論述,邏輯應該是一個必要的工具。 另外,理性與陳述(statement)是習習相關的。人類必須使用陳述來表達理性,雖然這個陳述可以是說出來的或不說出來的(在頭腦裡)。因此,語言便是闡述理性的必要工具。而語言本身即是受到限制的,是與文化、經驗等相關的。而語言基本上是運用符號的方式來給予意義,例如,蘋果這個詞語,之所以能代表實物的那種水果,是因為我們給予了一個符號的連結,並非這個詞語本身就是這個東西;「快樂」這個詞語,是我們創造出來以連結到某種我們可以感覺到的情緒,它並不等同於這個情緒的本身。語言有效地幫助我們的心智建構一個框架,其中存在了龐大的連結,但這個被建構起來的框架只是一個幫助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依據,它並不等同於世界的實體。 因為符號的連結是可以被替換的,心智的框架就可以被替換。既然是可以被替換的東西,就不可能是唯一的、確定的 。換言之,理性的闡述一定是受到人類心智本身的限制,也就不可能等於真相。所以,你可以有你的理性闡述,我可以有我的理性闡述,兩者都是用理性運作所得到的「呈現」(presentation),但可能都和現實或真理有一段距離。 有距離也罷,但是現代人習於濫用理性的標籤,往往反而使我們與真理越來越遠。 第一個問題是很多人認為只要把情緒剝離出來,就一定是理性的。這實在是太過簡單的定義。雖然理性是受到心智框架的限制,但嚴格來說它仍然必須是依照邏輯方法所產生出來的,才能提供有合理因果關係的解釋。 第二個問題是很多人會依靠自己已然得到的結論,而把追求真理的門關上。前面已經說過,理性的闡述只是一種呈現,並不等同於現實或真理。理性的運作是為了幫助我們更加靠近真理,在此同時,認知到不是只有別人,包括自己也只是在「瞎子摸象」,保持開放的心態是非常重要的。 人們在尋找目的地的過程中,地圖可能畫對,也可能畫錯,然而謙卑永遠是指引人類更靠近真理的明燈。